减免仲裁费用、鼓励网上仲裁 上海、深圳仲裁机构疫情期间为当事人纾困解难
东方网4月24日消息:据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仲裁委员会和深圳国际仲裁院自觉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分别发布了《上海仲裁委员会新冠疫情期间提升仲裁便利性为当事人纾困解难的特别措施》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仲裁当事人纾困解难的特别决定》,多措并举帮助仲裁当事人纾困解难,切实维护稳定、有序、公平的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体现了仲裁机构的公益属性和责任担当。 一是减免仲裁费用,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均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为仲裁当事人纾困解难的仲裁费用减免措施,明确了普惠性减费内容,对特定仲裁案件按规定标准的90%收取,对单个案件本请求或反请求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部分不再计收,降低了市场主体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费用成本,减轻了市场主体资金压力。 二是鼓励网上仲裁,实现“无接触”庭审。为保障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安全及时地进行仲裁活动,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充分发挥网上仲裁优势,发布线上仲裁指引,鼓励当事人选择网上仲裁方式推进仲裁程序,并为此提供相应的程序指引和技术支持,同时减免仲裁费用20%。2021年上海仲裁委员会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共受理网上仲裁案件近千件,有效帮助市场主体尽快定纷止争、复工复产。 三是促成和解调解,充分发挥中国特色仲裁制度优势。我国仲裁制度中的和解调解机制既能及时有效化解双方争议,又尽可能维系了商业合作关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上海仲裁委员会和深圳国际仲裁院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达成和解调解的,仲裁费减免50%。2021年上海仲裁委员会和解调解案件1143件,深圳国际仲裁院和解调解案件931件,积极促进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