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年|全国人大:十年制定7部、修改17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4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发布会。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在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制定了7部法律,修改了17部法律。
许安标介绍,在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方面。全国修改环境保护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将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在修改完善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方面,全国人大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聚焦蓝天保卫战,坚持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聚焦碧水保卫战,坚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填补立法空白,聚焦净土保卫战,坚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进垃圾分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和谐安宁的环境。
此外,在制定重要流域、特殊区域的生态保护法律方面,全国人大制定首部全国性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
“未来的立法工作安排,立法的任务还是很艰巨繁重的。”许安标说,从今年来看,目前正在审议的有黄河保护法草案、黑土地保护法草案,还要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还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的体系化、系统化。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有不少专家学者呼吁编纂环境法典,此前,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曾在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环境法典编纂的前期研究论证,梳理相关制度规范,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工作部门的立法建议,为环境法典编纂提供比较有力的专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