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4 月 25 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
该意见指出,要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要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
意见强调,要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加大土地、房屋节约集约和复合利用力度,鼓励经营困难的百货店、老旧厂区等改造为新型消费载体;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为快递物流企业提供土地。适应乡村旅游、民宿、户外运动营地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小规模用地需要,积极探索适宜供地方式,鼓励相关设施融合集聚建设;优化国有物业资源出租管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满足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用地用房需求;支持利用社区存量房产、闲置房屋等建设便民网点;允许有条件的社区利用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上述意见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积金等措施会给城市多个领域带来刺激和推动,如对保障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产生积极作用,进而对城市后续租赁消费模式产生引导作用。
" 对房企来说,要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开展,作为推动消费、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积极做好此类业务,既有商业价值,也有社会价值。" 严跃进如是说。
此外,严跃进指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措施是拉动内需在房地产领域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