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中新社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 王祖敏)中国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印发通知,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并部署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在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对《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解读。
黄茹表示,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为中国脱贫攻坚作出巨大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在“十三五”期间,中国累计有9万多家社会组织开展了超过9万个扶贫项目,投入资金1245亿元(人民币,下同),受益对象超过1亿人次。社会组织在链接社会资源、服务基层民政、提升帮扶效能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正是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响应中央号召、扛起使命担当,立足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黄茹说。
她介绍称,《通知》分为7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在中央设立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引导社会组织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二部分提出组织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行动、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行动和社会组织乡村行3个专项行动。
此外,《通知》还在“搭建服务平台”“做好项目库建设”“培育重点社会组织”“完善长效合作机制”“优化支持体系”等方面均有具体要求和部署。
黄茹表示,为推动《通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列入重点工作谋划推进;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培训,动员引导其将投身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舞台,积极找准定位、实现精准发力。
此外,持续强化跟踪评估,推动相关部门强化目标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并对《通知》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及时纠偏,提出解决方案。
据介绍,2021年,中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初见成效,首批26家社会组织援藏行动已投入和计划投入1.8亿元;首批28家社会组织参与援疆行动,已经投入和计划投入约2.5亿元,带动社会企业投入800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