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意见,深入查找在优化法治化工作环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中国二十二冶西北公司梳理了2019年至2022年发生的所有诉讼案件,在其中选择了两起典型案例,于4月22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引导及震慑作用。
通过“典型案例”教学,已成为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必备课”,也是最直接、最直观、最有力、最有效的一种教育形式。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做到以案为鉴、对照自省、汲取教训、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绷紧纪律之弦。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谁执法谁普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者、执行者,首先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护法。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能够更好地再次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法治精神洗礼,切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增强对法治的敬畏,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考虑到是否违纪违法;把法律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不钻法律“空子”,不跟法律规矩“躲猫猫”,不游戏法律,切实做到行有所戒、依法办事。
围绕两起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诉讼经过、争议焦点、典型意义、指导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要求广大员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反观管理流程,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管理漏洞、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通过本次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时刻提醒全体员工要以案为鉴、对照反思、防微杜渐、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守纪律意识、不断提升依法合规操作理念,强化案件风险防控意识,筑牢合规管理理念。(杨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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