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实习学生成廉价劳动力?教育部:禁止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实习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4月2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针对个别地方出现了将职教实习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现象,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会上表示,新法要求职业学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明确实习实训的内容和标准,禁止学校安排学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
王大泉表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实习单位的义务。法律中明确,接纳实习的单位要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按照规定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明确对上岗实习的要签订实习协议,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禁止学校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派遣机构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劳动派遣的组织和个人来组织、安排、管理学生的实习实训;禁止学校以介绍工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他还介绍,在法律第六十六条,对侵犯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法律后果做了专门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学生权利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业学校违规安排学生实习实训的,要由教育等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或个人违规从事中介业务的,由人社等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