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健身卡过期了怎么办?
疫情尚未结束,有市民担心,如果消费卡券在此期间过期了,这些损失该如何挽回呢?可以全额退卡吗?对此,长宁区消保委以常见的健身卡为例,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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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清合同约定
处理此类纠纷时,往往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定”原则。因此,首先会参照合同条款来处理退款或延期纠纷。消费者在维权时可以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看看健身房对于疫情期间退改卡是否有特殊约定,如果有明确约定,那么双方可以依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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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友好协商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消费者和商家都为了配合防疫无法履行合同,双方都不存在违约,同时也都产生了损失。区消保委建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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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是否能退卡?
也有不少消费者希望退卡,但可能遭商家拒绝,或者商家要扣除高额费用。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还是要看合同约定,如双方不可抗力原因退卡有明确约定,则参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条款未约定,就要判断合同无法履行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
就目前受理的多数投诉来看,消费者在封控前办理了健身卡,余额较多未使用完,担心疫情希望全额退款,但是商家表示封控是暂时的,解封后健身房正常营业,可以提供健身服务,如果要退卡就要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对此区消保委认为直接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不足,更倾向于双方友好协商,变更合同,如合理延长健身卡使用期限,或者补偿部分费用。如果消费者坚持要退卡,商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手续费,尽量降低消费者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的意见:“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能够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因此,疫情过后商家能继续提供健身服务的,那么,通过延长有效期这样的方式来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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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冷静期
近期,也有消费者咨询“七天冷静期”问题。2021年1月1日全市推广使用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设置了健身卡七天冷静期条款,区消保委提醒,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七天冷静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签订的健身服务合同是前文所述的2021版示范文本;(2)健身卡未开卡;(3)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满足以上条件,消费者可以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