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支持一批优质高职专科学校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4月2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会上表示,支持一批优质的高职专科学校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高职专科学校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教育生源结构。
陈子季表示,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健全“中职—职业专科—职业本科”一体化的职业学校体系,推进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切实办好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办学质量,实现自立自强。
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与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就企业尤其是国企举办职业教育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落实《职业教育法》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学校属性、财政投入、收费标准、师资建设等规定。
在《民办教育促进法》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对非营利性院校的奖补细则。研究制订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的具体办法。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落地情况的监测机制。
“这些年,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职业教育的质量一直被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与教育的质量有很大关系。”陈子季表示,要落实《职业教育法》相关要求,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赋予职业学校在机构设置、人才招聘、职称评审、内部薪酬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更多自主权。
他还表示,启动实施“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率先在先进制造业等人才紧缺领域加快培养面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职业场景的现场工程师。
借助信息技术重塑教学形态,从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以及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着手,打破课堂边界,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此外,新法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职业学校做好文化育人顶层设计,凝炼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突出专业办学特点以及学校优良传统的精神文化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