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项全国首创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5月起实施
中新网成都4月28日电 (刘忠俊 祝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8日召开《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闻通气会,就该省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修订背景、过程、立法思路及主要亮点作了全面解读和介绍。
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106条。其中,有25项规定和做法均为全国首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次《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半,从原来的79条调整到了如今的106条,修改、新增了很多物业管理方面的细节内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晟表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特别是公安部门。如规定公安派出所代表参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新老业主委员会移交活动中拒不移交的违法行为、新老物业退出交接活动中拒不退出的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