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上海普陀法院发布白皮书
东方网记者包永婷4月28日报道:4月28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召开线上发布会,发布《涉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司法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十大相关典型案例。白皮书既涉及“衍生品+IP”的捆绑营销侵权、跨域交易纠纷等产业发展新问题,也涉及剧本杀、游戏直播等新业态,为文创产业发展提供规范引导。
图表来自上海普陀法院
2019 至2021 年,上海普陀法院受理涉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案件共计4902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 37%。从案由分布看,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3591 件,占73.3%, 主要涉及图片、短视频、影视剧集、有声读物、小说等侵权内容,多为涉网络侵权纠纷,反映出文化创意产业与互联网发展结合紧密。此外,与 KTV、网络游戏、动漫等相关的其他复合型著作权侵权纠纷982件,占20%。
图表来自上海普陀法院
白皮书显示,近三年来,涉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几个特点:首先是增长快,随着文创产业发展的日趋活跃,涉数字技术和产业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其次是分布广,伴随着互联网与文创产业的深度融合,呈现网络侵权案件较为多发,其他类型案件分布较广的态势。再次是批量化,以图片、音乐、影视创作等为核心业务的文创企业所涉案件呈现批量化特征,且总体调撤比例较高。最后是类型化,难案、要案主要集中在游戏、短视频等作品类别,以及因数字经济、新经营模式引发的侵权类纠纷。既涉及作品认定、侵权行为判定、多主体的侵权责任判断,亦涉及权利冲突、公共利益平衡、数据信息安全等焦点问题。同时部分文创成果的许可使用合同、开发创作合同也容易引发较大争议。 白皮书分析,从案件内容上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具体表现在:在创造阶段,权利保护意识不强,制约文创资源开发进程;在运用阶段,交易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阻碍文创资源高效利用;在管理阶段,统筹管理能力欠缺,影响知产要素协同布局;在保护阶段,维权应诉能力有待提升,导致权利保护形成障碍。 白皮书建议,文化创意企业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并给出风险防控指引。比如在创造期“开个好局”: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初期,企业务必强化权属意识,分类施策、提早布局,打造高品质的知识产权要素;在运用期“促进转换”:在知识产权的交易初期,企业要着重审查、详细约定,力促权利流转安全高效,推动实现知识产权价值高效益产出;在管理期“抓好跟进”:在知识产权的落实中期,企业应推进静态管理与动态跟踪的并轨实施,搭建由点及面、协同配合的管理系统;在保护期“筑牢防线”: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后期,企业要健全侵权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完善多元救济保护手段,促进文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