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释放数字政府建设红利,打造高效协同的治理格局
封面新闻记者 孟梅 易弋力
4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继“十四五”规划把数字政府作为数字化发展三大支柱之一后,国家层面的再次加码。
《指导意见》将如何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是什么?数字政府将如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此进行了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数字政府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战略部署。4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数字政府建设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标志着全国大规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时代已经来临。在这一背景下,顺应政府数字化转型趋势的核心在于如何在政府管理服务中发挥数字技术的支撑作用,提升政府工作效率,从而高效地实现政府施政的政策目标,为公民和社会创造更大的公共价值。
数字政府建设不仅是符合新时代发展趋势的变革之举,更是未来政府演进的必然路径。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政务”乃是大势所趋,推动着政府部门广泛使用网站、社交媒体、大数据分析等新兴信息技术,极大地释放了数据和信息的流动性,因而显著增强了政府协同治理中的数据可得性,为政府内部结构优化、效率提升及政民关系的全面重塑提供了发展基础和新的机遇。然而,数字政府建设不止是新技术采纳,更是复杂的组织管理问题,是一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系统工程。从数字政府的建设的进程来看,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仍是数字政府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发现问题、破解难题是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数字政府的建设需要以改革的方法消弭政府治理的碎片化、割裂化、交叉化困境,在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融合和业务融合的基础上,彻底摆脱部门利益和地域之间的束缚,为政府协同治理提供充足的空间和保障。如海口市围绕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要求,启动“城市大脑”项目建设,致力于用数字化思维重塑城市管理和服务模式。实现了信息调度、业务协同、综合监管的协同治理,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数字政府的富技术治理能力、网络型治理结构、整合型治理形态等三个特征,推动实现政府由分散服务向整体服务转变、由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当然,政府数字化转型也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的系统工程,越是系统性的改革,就越需要贯彻系统观念。在此过程中,除了政府间和部门间的协同,还可吸纳多元主体参与政府治理过程,汇聚众智,促进共享共治与治理能力互补提升。
毫无疑问,数字政府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要避免坠入把运用数字技术本身作为目标的陷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无论是打造便捷电子政务流程,还是服务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数字政府建设都存在着大有可为的发展空间。具体来看,数字政府无论是在政策制定还是公共服务的提供上,都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倾听民意了解民生,提前预测和了解社会的变化和公民的需求,并对此作出快速的反应,使得政府行政运行从条块分割、封闭的架构迈向一个开放、协同、合作的环境。这种环境也将释放数字政府建设的红利,不仅能够促进创新、强化教育、孕育企业家精神,还能够促进现代数字经济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公众对数字政府安全的信任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的关键所在,数字技术应用于政府创新和政府管理,其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是不可置疑的,但数字化转型依然会面临着一些潜在的风险,直接关乎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政府必须始终绷紧数据安全这根弦,要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处理的全流程高效监管制度,加快构建网络安全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当然,数据安全保障和数字政府安全保障的复杂性、专业性和高风险性使其单靠政府一方的力量也难以实现,安全性问题也需要互联网企业和公民等的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从而促进数字政府的安全有序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