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查获一起伪造防疫通行证件案件
近日,上海普陀警方查获一起伪造防疫通行证件案件,相关人员目前均已被依法处理。
4月25日11时许,上海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巡逻至新村路某小区门口时,发现道路上违法停靠着一辆小型货车,车旁有两人在售卖水果。交警通过现场询问了解到,车旁的魏某与杜某经营线上团购水果生意,为了躲避监管,他们通过朋友租来一辆有防疫通行证的保供专用物流车辆,租金为1000元一天,从4月22日开始,已支付了10天共计10000元的租金。而当交警现场核查该车的防疫通行证时,发现竟是一张假证。交警立即与属地甘泉路派出所联系,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魏某、杜某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进一步调查。
16时10分,根据魏某、杜某反映的线索,民警在嘉园路某小区内找到了车主冯某。经询问,冯某是挂靠在某保供物流公司的聘用司机,运输车辆由其本人提供,车上的防疫通行证则是由该物流保供公司的调度员龙某提供的。4月22日凌晨,正是其驾驶着挂有假防疫通行证的小卡车来到新村路某小区门口,并将车交给魏某、杜某用于销售水果。在此之前,冯某已通过中间人转账收到了10天卡车租金7000元。进一步循线侦查,民警发现龙某有伪造防疫通行证的重大嫌疑。23时50分许,民警在博丰路某小区内将龙某抓获。
到案后,龙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伪造防疫通行证的违法事实。原来,龙某在为公司申请保供防疫通行证时,因工作失误,遗漏了冯某的个人车辆。担心被领导问责,龙某竟头脑一热,在家中以真的上海市防疫保障(生活物资)临时车辆通行证为模板,通过电脑修图软件加上了冯某的个人和车辆信息,伪造了一张假的防疫通行证给其使用。而冯某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假证四处送货,并将车辆租给他人使用。
目前,违法行为人龙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违法行为人冯某因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而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经营团购水果的魏某、杜某两人也已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此外,冯某所挂靠的保供物流公司在得知其私自将保供车辆出租他用,表示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录用。
警方提示:防疫保障车辆通行证件由相关部门根据防疫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用途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发放。任何单位、个人伪造、买卖和私自挪用防疫通行证件的行为均涉嫌违法。上海警方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此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秩序。
(总台记者 白廷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