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施行的新职业教育法如何贯彻落实?回应来了!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法律?该法针对舆论关切有何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育部、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职业教育法对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合法权益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新职业教育法回应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合法权益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张涛说。
他介绍,在加强实习实训管理方面,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接纳实习的单位应当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签订实习协议,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
在加强收费管理方面,明确职业学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学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减免;不得以介绍工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在保障平等就业机会方面,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月27日,参赛选手在2022年贵州省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中进行职业素养考核。新华社发(邓刚摄)
【教育部:加快落实职教高考制度】
新职业教育法着力提高职业教育地位和认可度,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
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表示,教育部将在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稳步提升本科职业教育的规模和培养能力、适度发展长学制的职业教育等方面落实新职业教育法规定。
“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一直以来呼声很高,本次职教法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将加快落实。”林宇介绍,高职专科的分类考试招生目前已经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很多地方都组织了春季高考。接下来,教育部会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加强省级统筹,确保公平公正,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职业学校毕业生,建立适合职业院校学生升学的通道,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
此外,教育部还将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学生余家豪在进行精细木工项目训练(4月27日摄)。新华社记者刘潇摄
【人社部:坚持工学一体,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的人才培养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介绍,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主要推进方式是校企合作。通过校企合作共建,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我们将按照‘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主线,以评价标准为指引,分阶段稳步推进’的原则,明确‘五个一体化’主要工作任务,即制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应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加快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五个一体化’建设,保障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落实落地。”
据悉,“十四五”期间,人社部将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百千万”目标,即建设100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100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100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