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万吨果蔬滞销?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涉嫌虚假宣传合作社曾五进经营异常名录
近日,网络上流传一个电子宣传页,内容主要涉及上海奉贤区四团镇万吨新鲜果蔬滞销。发布电子宣传页的是上海庄新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5月1日)公布初步调查结果,针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奉贤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并督促其依据事实规范开展营销活动。
经查,4月26日,当事人上海庄新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设计制作“万吨果蔬滞销”的电子宣传页,包含“万吨果蔬滞销,请帮帮我们!产地直发,疫情来势凶猛,万吨新鲜果蔬面临滞销,请帮帮我们!”等内容,并宣称有3种公益果蔬套餐可销售,包括公益蔬菜包A、公益水果包B、公益水果包C。
当事人将该电子宣传页在微信公众号“炫石互娱”及其自建的4个微信群内发布,群内人员身份主要为采购果蔬的买家等,后该宣传页被转发至上海多个小区团购群,并逐步传播到微博、微信朋友圈,引发许多热心却不知真相的网友转发。
部分网友转发内容截屏
经核实,电子宣传页中发布的“万吨果蔬滞销”与实际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根据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目前区内蔬菜日上市量为673吨,甜瓜日上市量为25吨;其中,四团镇蔬菜日上市量为127吨,甜瓜日上市量为11.5吨,不存在滞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庄新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成员出资总额20万元,住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张塘村牛桥1202号,业务涉及粮食、果蔬种植,组织收购、加工、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果蔬及其他农产品。
2015年至2019年,该农民专业合作社曾连续5年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被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违反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