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借疫生财”!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价格违法案件402起,62%来自市民投诉举报
3月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监管的通知》《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等12个指导性文件,运用巡查检查、提醒告诫、政策指导、重点约谈等多种手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对消费者的提示警示。
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目前查办的402件案件中,有62%来自市民投诉举报,13%来自网络舆情监测、市场巡查等渠道。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布价格违法典型案例19批次,62起。
目前,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已办理63件哄抬物价类违法案件,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达到了486.8%。
另外,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标示商品信息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占到八成,还有少数经营者存在通过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
本轮疫情以来,有经营者利用“供港”“有机”等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所谓“高品质”主副食品、有经营者大幅调高配送费变相哄抬价格……对这些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取“零容忍”态度,以从重或处以顶格罚款为主,对于个别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
对于价格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调查核实、组织调解,对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责令其退还消费者多付部分,并依法严查快处。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