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教师汪康夫被指强奸:媒体报道使案件受关注 希望得到清白
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4月29日,已经80岁的汪康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因为过去一年因心脏不好,呼吸困难等问题多次住院,为了方便子女照顾,他和妻子离开江西永新县的老家,搬到深圳,住在女儿汪珍珍家里。
▲ 汪康夫
今年是他申诉的第45年,1966年汪康夫因强奸、猥亵女学生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被逮捕后汪康夫曾在二审判决的《委托宣判笔录》上签字“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1978年出狱后,他辗转联系到当初数名涉事女学生询问原因,学生称年幼时在另两名教师引导下写了检举材料,得知汪康夫因此入狱后,表示愿为其申诉作证。他开始为自己申诉,至今已是第45年。
近年来,封面新闻持续关注汪康夫案进展,2021年9月,汪康夫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的消息,记者前往江西省永新县采访报道,还原他申诉近半世纪的经历。见到汪康夫时,他曾说“这是一起受害人不知情的强奸案,我却背着一个最肮脏的罪名受刑,我希望能清清白白离开世界,只有法律能还给我清白。”多家媒体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许多年轻人自发地为汪爷爷奔走呼吁,还帮他制作视频,写申诉信。
4月29日,汪康夫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封面新闻的报道对他帮助很大,“不然我这个案子没人知道,是报道之后大家才慢慢知道有这件事,我希望离开人世之前能得到清白,人死了再给我就没有意义了。”
2022年2月18日,最高检给出答复,表示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为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汪康夫申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代理律师王飞、张晓丽还受汪康夫委托,向江西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诉。代理律师张晓丽曾表示,向江西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诉,是希望多一条申诉途径,汪康夫身体情况不太乐观,希望事件能尽快有所进展,由于案件纠错本身存在困难,汪康夫的案子又年代久远,目前还没有新的进展。
但是,江西高院近年来陆续平反“张玉环案”“李锦莲案”等几起案件,汪康夫及代理律师都期待法律能还给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