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招生办(2021上海各区暑期转学政策已陆续发布)
此前,口袋君就上海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的基本政策及可行性操作进行了解读,而近日随着暑期临近,上海包括徐浦东新区在内的7个城区纷纷发布了2021年暑期转学最新政策,本次口袋君就为大家就已发布转学政策的7个城区进行汇总和解读,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可别错过哦!
杨浦区
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区内民办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至区内公办学校。
转学办理时间
2021年7月5日、7月6日、8月26日、8月27日
接待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转学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联系人:孙老师、蔡老师
电话:021-65044272(招生办)
徐汇区
转学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
2、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徐汇区)就读。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申请,待批准后,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三)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2、起始年级的学生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所需材料
(一)本区户籍
1、本区户口簿(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与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居住类房产证(产权人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原件及复印件;
2、本市转学: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段可提供《上海市电子学生证》);
外省市转学: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学籍信息表或在读证明(若小学六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
1、家长:
(1)户口簿(户籍地址页、家长页)、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有积分通知书一并提供)、《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缴费记录须符合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
(2)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居住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
户口簿(户籍地址页、学生页)、出生证明、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转学: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段可提供《上海市电子学生证》);
外省市转学: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学籍信息表或在读证明(若小学六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方式
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办理转学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
办理程序
1、根据防疫要求,实行预约制:
微信扫码预约,预约成功后即收到预约短信。
2、凭预约短信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见第二条),到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验证、登记;
3、徐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招考中心开具“转学通知单”;
4、凭“转学通知单”及转学材料到统筹学校报到,按照学校要求完善转学手续。
办理时间
验证、登记:2021年7月4日—— 2021年7月5日
2021年8月8日—— 2021年8月1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领取转学通知单:2021年8月 22日
办理地点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
联系电话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小学54361242 中学54361495
监督电话54361542
重点提示:
1、登记时只需一位家长带好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要带学生);
普陀区
转学条件
小学升五年级及五年级、初中升九年级及九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区内民办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至区内公办学校。
升高三年级及高三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之间不予转学。
办理时间
(一)小学转学受理时间:
2021年6月16日—6月30日,各小学、一贯制学校受理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家长的转学申请。
(二)本区内初中转学受理时间:
2021年7月5日(周一)前,各初中将申请转出本校。
(三)外区、外省市初中学生转到本区受理时间和地点:
1.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2021年8月23日—8月24日(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长宁区
转学条件
(一)转入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非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首次随家长来沪就读且居住本区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及 侨胞子女、外籍学生)。
(二)不予办理转学的相关规定
1、已在本区就读的学生,不予本区内转学;
2、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3、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转学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的《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加盖 学校公章。
3、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原件。
(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学生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 登记凭证》(详见 2018 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 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的《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加盖学校公 章;
4、长宁区居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备案证明;
5、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原件。
(三)港澳台、侨胞子女
1、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港澳台侨胞身份证明的原件及 复印件: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区侨办 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
2、派出所出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 证》原件;
3、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或房屋租 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相关学籍证明。
(四)外籍学生
1、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两证:《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
3、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或上海市 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学籍证明。
办理流程
(一)转学至本区
1、在规定时间内由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递交书面转学申请;
根据转入、转出具体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转入学生根据当年教育资源分布及各学校学额实际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小教学区(小学)或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初中)对转学学生进行统筹安排;
3、凭相关学校或部门通知到校报到;
4、小教学区、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于开学第三周前将小学、初中转学情况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转出至本市其他区就读学生
1、须由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递交书面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3、根据本市其他区相关要求,原就读学校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三)转出至外省市就读学生
1、须由监护人前往原就学校递交书面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3、根据外省市相关要求,原就读学校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四)前往境外就读的学生,请向原就读学校咨询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办理时间及地点
小学:2021年6月24日(周四)、8月26日(周四)
初中:2021年6月24日(周四)、8月26日(周四)
接待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1、小学:
居住在长宁区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
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2、初中: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咨询电话62787558)
3、小学、初中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胞子女:
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虹口区
转学条件
(一)小学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初中及高中
1、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后户籍随全家迁入本区;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初中),且学生本人持有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
4、外省市按政策户口迁入本区的高中学生。
5、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至2021年6月23日)或父母一方持有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三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和一定期限《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学籍的初中学生。
6、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外省市学籍的高中学生。
(三)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已在本市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和已在本市就读的高中学生。
2、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3、升入中预年级时户口或学籍(小学)已在本区,选择在外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4、曾在本市参加中考,选择在外省就读的高中学生。
5、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转学安排去向
小学学段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初中学段转学学生一般根据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入公办学校。
符合转学条件的外省市高中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高中学校。
办理流程
(一)转入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转学信息表并盖章;
3、家长持转学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转学手续;
4、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5、家长根据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5、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
(二)转出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转学信息表并盖章;
3、家长持转学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后续转学手续。
转学所需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转学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详见附件)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无全国学籍号须写情况说明)、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小学
2021年6月24日-25日,6月28日-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021年8月25日-27日,8月30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联系电话:65210617
(二)初中及高中
2021年6月23日(周三) — 25日(周五)
上午9:00-11:00
2021年8月28日(周六) — 29日(周日)
上午9:00-11:00
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连西路203号)
咨询电话:63061216
浦东新区
转学条件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中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中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浦东新区);
2、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三) 初中、小学转入条件
1、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转学:
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
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本市户籍要求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对口转学:
承租人须是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转学:
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5、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
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无房产证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6、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
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7、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8、 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四) 高中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高中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注意:申请转往外区、外省市的,家长需提前了解外区、外省市转学条件。
办理方式及流程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一) 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本区初中、小学学生申请转入本区民办学校,家长还须提供本区民办学校接收证明,交就读学校留存备案。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由家长或监护人向相应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并按时前往对口学校申请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办理时间
2021年6月22日-23日、8月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一)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二)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三)浦东新区民办初中、小学接收证明
(四)学生成长记录册;
(五)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办理流程
1、 各中小学按转学条件,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与家长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各中小学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
3、各中小学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 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24日-25日、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汇总表(需加盖学校公章)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奉贤区
转学条件:
各学段新生(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因中考政策要求,非本市户籍学生在外省就读八、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入受理。
同一街镇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办理时间:
2021年8月21日—8月24日
以上就是本次口袋君为大家准备的上海7区2021年暑期转学政策详解,因为各区政策不同,部分区域还没有发布暑期转学政策,口袋君也将继续为大家收集一手信息,帮助大家做好转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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