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通知(安徽省发改委回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发改委网留言咨询合肥市的商业电价标准是多少?这位网友留言称,他是一名个体工商户,电费全由物业代收,从2022年开始,物业把原先的电价从0.74元1度涨到0.89元1度,中间一共涨了2次价格。问物业涨价有没有红头文件,物业说有,但是一直不提供。想请问一下,2022年电费是真的涨价了吗?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国统一取消执行多年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因去年以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发电企业大面积亏损,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国家进一步完善了煤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范围均不超过20%。目前,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度电上涨约8分钱。为便于用户了解每月用电价格,省发展改革委在官网“通知公告栏”中按月公布我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用电价格。您可通过网站查询,具体网址:http://fzggw.ah.gov.cn/ywdt/tzgg/146615121.html。
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供电主体按照市场购电价格(含电网代理购电)加终端用户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附加收取电费,并作为终端用户平段用电价格。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终端用户在平段用电价格基础上,按规定的峰谷浮动比例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终端用户不具备峰谷电量计量条件的,按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平均用电价格加终端用户与供电主体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价差收取电费。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