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险(航延险诈骗争议不断)
文| 维辰
通过购买航班延误险,不到4年获1400多万元保险理赔款,这起上海首例航延险诈骗案具体操作手法近日被披露。
杨某某曾长期从事机票票务代理行业,2016年创立了上海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招募27人组成投保团队。他们在3年间招募了近800名乘机人,并给每人重复投保10份以上航延险,投保成功后订购机票。翔创公司通过“飞常准(业内版)”App、延误航班抓包软件等公开信息,预测、追买延误后极有可能直接被取消的航班,通过改签给乘机人留出登机时间,同时获得最大程度理赔。
案卷呈现了2个关键信息:乘机人对投保人使用自己身份信息行为知情同意,投保团队预判航班基于公开信息而非内幕消息。
2021年,二审判决杨某某虚构保险标的或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构成保险诈骗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航班延误是真实的,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支付投保金额是真实的,被保险人合伙薅羊毛动机和实际扮演角色存在虚假成分。即便如此,基于大数据的保险精算已经提前做过收支衡量和风险控制,制定规则的一方在卖保险时并不关心被保险人是谁,恰恰说明保险公司利益不受被保险人主观意图和真实身份影响。
南京女子购买航班延误险获赔300万元案件中,就有人用赌博和保险作类比,认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是在根据概率赚钱,技高者胜无可厚非。用保险赚钱的想法偏离了保障功能,显然不是健康的保险理念。
但也要承认,商业保险并不完全排斥以小博大。如一些学者所言,生活、市场、投资与投机是不同的领域,应该适用不同的诈骗标准。
保险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其实不乏手段完善规则,用市场机制解决投保人薅羊毛问题。早年的一些案例中,投保人重复购买自动理赔产品,被保险人未实际登机也能获得理赔。为弥补漏洞,部分保险公司开始重视人工审核,并且要求被保险人实际乘坐投保航班。
杨某某团伙能够通过改签突破了要求被保险人登机限制,保险公司依然可以凭借更大的信息优势,对不同航班、出行时间、投保时间等差别化定价,避免粗放式定价导致的逆选择问题。
管理部门曾表示,保险欺诈案件有产业化、团伙化、职业化倾向。对于屡次引发巨大争议的航延险,管理部门可以考虑为合理区分保险领域中的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提供相关判断标准,平衡好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利益。
【作者】 杨悦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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