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光互补如何处理土地关系?是否需要审批?政策如何
所谓农光互补项目是充分利用光伏电站板下闲置土地,大力发展板下绿色种植。广东:农光互补如何处理土地关系?是否需要审批?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也作出了回复。
土地农光互补项目通过建设农业大棚,在棚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组件用以发电,兼顾种植,实现光能和土地的集约化、立体化综合利用,使农业种植实现绿色、高产量和高效率。太阳能这种清洁能源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就“农光互补土地关系如何处理?是否需要审批?”等相关问题作出回应。根据相关规定,要采取差异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对于光伏、风电等利用戈壁、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土地的项目,不占用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部分土地可认定为就地类,土地用途不会改变。允许以出租等方式取得土地,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并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工程永久建设用地部分,应当依法依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建设占用农地的,全部土地按建设用地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需要多地分布的新型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可通过共建方式提供。为其他相关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时,配套建设的要求应当纳入用地条件。土地出让后,相关权利人应当依法明确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关系;鼓励新兴产业小型配套设施依法取得地役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