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网约车新政(公司转个人的燃油车还能申请网约车运输证吗)
封面新闻记者 杨力
今年7月26日起,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的《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开始正式实施。成都网约车新规实施后,其中明确了新购车辆须使用新能源汽车。
看到这里,有驾驶员问了,他在2018年8月10日在成都某汽车服务公司通过以租代购的一辆燃油版合规网约车,现在3年到了,要过户到他自己的名下,是公司转个人营转非,转了非后是否还能再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没有新能源这项限制?对于网友的疑问,近期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官方答复。
据悉,根据《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成交发〔2021〕46号)规定:“该实施细则实行前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按照有关规定变更所有人,再次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不受本实施细则‘须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且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车身长度达到459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工况法)达到400公里以上 ’以及‘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6个月’的限制”,即若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仅是变更车辆所有人,由公司转到个人名下,未实际退出营运,则可以直接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若车辆退出了网约车营运,由营运车辆转为了非营运车辆,又重新申请网约车营运,则车辆需要满足《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成交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才能再次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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