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水收费标准(天津商业用水收费标准)
商住楼水电费标准是多少
商业用水费5.5元/吨,电费0.8元/度;住宅用水费2.7元/吨,电费0.47元/度。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
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
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人是同一人。
水电费的收取主要还是看具体楼盘,关键在开发商最初在水电局是按哪个备案的,大多商住性质的按商业来收费。
扩展资料:
商住楼水电费收费标准一般比民用高2倍。其主要原因在于:
建设标准不同。商住人防和消防的建设标准高,开发商成本高;
产权年限不同。民用70年,商住两用40-50年;
税费差异。首套普通住宅房在未来转让是契税是1.5%,而商住两用房则是按3%缴纳;
贷款条件限制。商住两用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即便贷款只有五六成按揭,首付和贷款利率都是很高的。
因此在购买商住两用房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民用水电费还是商住水电费缴付。
参考资料:
北大法律信息网
商业水电费标准2021
2021年商业水费多少钱一吨?
2021年商业水费4.10元/立方米。
北京水费收费标准最新更新如下:
第一、北京居民用户仍旧按照以前的标准执行:第一阶梯上限180立方米,水费价格为5元/每立方米;第二阶梯为181-260立方米之间,水费价格7元/每立方米;第三阶梯为260立方米以上用水量,水价为9元/每立方米。
第二、北京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内容:实施区域化差别收费,城六区即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的非居民用户水价由原来每立方米8.1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9.5元;城六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非居民用户水价由原来每立方米8.1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9元。
第三、北京水费几个月一交:答案是2个月交一次,这里主要针对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特别是抄表付费的可以咨询下北京自来水营业厅。
提示:非居民用水户户主要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业和行政事业。
商业水费价格怎么算?
国家水费收取标准规定
(一)自来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用水1.50元/立方米。
(三)中水:1.00元/立方米,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商业用水多少钱一吨,用电多少钱一度
商业用水至少要五十元用电五元一度塘沽地区
电1元/度
水5.3元/吨
(酒店业)国家规定的水费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国家规定的电费价格:
(1)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每度0.62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每度0.48元;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提示:每个地区的水电费收费都不一样,是在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分收费,具体价格要咨询当地的水电管理部门。
商业用水多少钱一吨
大庆市城市供水价格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整:
(一)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1.00元调整为1.50元。
(二)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1.00元调整为1.80元。
(三)工业用水及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3.00元;餐饮业、基建施工用水每立方米调整为4.00元。
(四)特种用水分四个档次:
1、大众洗浴单洗每人次门票价格在5.00元以下的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2.60元调整为3.00元;
2、洗浴业中单洗每人次门票价格在5.00元及以上的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2.60元调整为4.00元;
3、洗车业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2.60元调整为5.00元。
4、高档洗浴业(单洗每人次门票价格在10.00元及以上的)、以城市供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用水(纯净水)的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2.60元调整为7.00元。
按国家规定,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前,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密切关注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反映,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给我们。
此价格自二OO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二、开征污水处理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9]12号,国务院国发[2000]36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局计价格[1999]1192号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0]1702号等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参照省内外的一些管理办法,决定大庆市开征污水处理费:
(一)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原则、范围及标准
污水处理费为经营性收费,污水处理企业(单位)要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免征增值税。
开征污水处理费后,取消在排水环节征收的建设费、运行费、增容费和建设性基金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环保部门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不通过城市排水设施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水的企事业单位除外);同时取消市政排水部门征收的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凡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以及利用自建排水管网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大庆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要根据用户用水数量(包括从城市供水企业取水、自备井和从江河湖泊取水)进行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建筑施工临时排水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每吨0.45元;居民每吨0.25元。
望采纳行政事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宾馆餐饮服务业合并为其它行业用水由原水价调整为3.8元/立方米(注:1立方米=1吨)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