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众人抱薪者原文(为众人抱薪者原文出自鲁迅)
“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出自那里
出自北宋苏洵《六国论》,原文选段:
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那么,诸侯的土地有限,暴秦的欲望没有满足;谁送给它土地越多,它侵犯谁就越急。所以不用打仗,谁强谁弱、谁胜谁败就已分得清清楚楚了。六国落到灭亡的地步,按理本来应当这样。
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就像抱着柴草救火,柴草没有烧完,火就不会熄灭。”这话说得在理啊!
创作背景:
《六国论》的历史背景应从两个角度着眼:一是苏洵论述的六国灭亡那个历史时期的情况,借以了解苏洵立论的根据;二是苏洵所处的北宋时代的历史状况,借以明确苏洵撰写《六国论》的针砭现实的意义及其写作上的特点。
北宋中期,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北宋政府实不限制兼并的政策,土地集中现象严重,贵族占有大量土地,社会矛盾尖锐。政治上的专制腐败,军事上的骄惰无能,带来外交上的极端软弱。
到苏洵生活的年代,北宋每年要向契丹和西夏上贡大量银两以及商品。这样贿赂的结果,助长了契丹、西夏的气焰,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极大地损伤了国力,带来了无穷的祸患。也就是说当时的北宋四周环伺,政策上求和,积贫积弱,而苏洵正是针对这样的现实撰写《六国论》的。
苏洵引用了古人的一个譬喻:“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薪”就是木柴,这个譬喻非常准确地、形象地表明了赂秦的严重危害和根本的错误。
这一段具体指的是韩国、魏国和楚国。这三个国家都紧靠秦国,当时秦国在军事战略上采取“远交近攻”,也就是结交远方的国家,进攻邻近的国家的方针,因此它们直接受到秦国的威胁和侵略,并且首先以地“赂秦”,结果最早被秦国消灭。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六国论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的出处和翻译
这句话出自《庄子·养生主》,意思是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老聃死了,秦失去吊唁他,号哭三声就出来了,学生就问道:“你不是先生的朋友吗?”秦失回答:“是的。”学生又问道:“那么这样的吊唁形式对吗?”
秦失答道:“对的。起初我认为他是普通人,可是我现在并不如此看。刚才我进去吊唁时,有老年人在哭他,就像哭自己的儿子一样;有少年人在哭他,就像哭自己的母亲一样。他们之所以聚焦在这里,肯定有不愿吊唁却吊唁哭泣的情况。
这可是失去天性违背真情的,丧失掉自己所禀受的本性,古时候把这个叫做伤天害理的刑罚。当来时,先生应时而来;当去时,先生顺天而去,安于时运,顺应天然,悲哀欢乐的感情是不能进入其中的,古时候把这个叫做解除了天然的束缚。”
蜡脂给烛薪燃尽了,可是火还在延续,从不知道它会终结啊。
庄子认为,养生之道应是顺任自然,反对人的主观努力,反对参与社会活动,从而达到“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天年”的养生目的。这一人生态度,通过“庖丁为文惠君解牛”这一故事的具体描述表现出来。实感生动,形象完整。
本篇另一故事写老聃死,他的友人“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并不悲伤。在他看来,人的生死是“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的,因此,死也就无须悲哀。并指出:“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形象鲜明,理趣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