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低俗营销博眼球,不得人心也赢不来市场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发布的一项有2005名受访者参与的调查显示,69.4%的受访者认为低俗营销会引起不正当竞争,不利于市场规范发展,68.3%的受访者认为会影响社会风气,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对此,79.6%的受访者呼吁加强对低俗营销的治理。69.7%的受访者认为商家不能对低俗营销道歉了之。(4月21日《中国青年报》)
营销作为一种商业行为,是品牌传递产品信息、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该产品的过程。在互联网时代,部分品牌主为了为了博眼球、吸引流量,个别商家选择通过借势营销制造噱头“铤而走险”,这种毫无底线无节操的恶意炒作,严重挑战社会主流价值观,不仅不得人心,更赢不来市场。
l2021年2月,茶饮品牌茶颜悦色因为此前产品含有“捡篓子”“官人我要”等文案,被指侮辱女性,茶饮品牌对此致歉。
2022年3月,乳企悠纯牧业一款牛奶包装上印有“我们把乳牛当女儿养”不当广告语,引发关注。悠纯牧业随后致歉称,未考虑女性群体的感受,决定撤销并更换旧广告语产品。
2022年3月,卫龙辣条外包装上印着“约吗”“贼大”“强硬”等低俗营销的字眼,打色情擦边球。在一片质疑声中,卫龙发表声明道歉,称将停止有争议文案包装的生产,同时进行版面文案及设计的优化。
这些低俗营销文案看似“一语双关”别出心裁,实则是滥用某些“见不得光”的淫秽、色情元素大做文章,给消费者浅层次的感官刺激,迎合不入流的低级趣味和审丑文化,博出位赢关注。其效果也并未如其所愿地夺人眼球,获得“出圈效应”,而是违背公序良俗,挑战公众底线,令人作呕。调查显示,低俗营销屡禁不止的原因,59.5%的受访者认为是迎合了一部分人的低级趣味,55.9%的受访者认为是打擦边球,不容易界定。
好的创意广告,能增加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信心,而低俗内容,不仅有损品牌形象,还会沦为网络或社会舆论的“笑柄”。低俗内容,虽然短期获取了很大的流量,但实际用户并不买账,很少能转化为销量。甚至一提到这个品牌,人们自然与低俗内容连系起来。
“如果商家出现了低俗营销,我肯定不会再买其产品。”无论何种商业行为,都是为了留住顾客、吸引消费,应该把这体现在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上,而不是以低俗广告来吸引眼球。
我国广告法有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法第十条也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作为企业,有自己独立和特色的宣传文案无可厚非,但是不能搞低俗营销打“擦边球”。企业管理者要增强法治意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良好的价值导向、合法的宣传方式、硬核的产品质量来促进自身营销,最终获得长足的发展。
相关部门要加强审核及监管,对企业在制作发布广告前,严格查验其广告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确保广告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把低俗当创意,把色情当卖点,把歪路当捷径,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迟早要当众“翻车”,即使一时赚得流量,最终也会落得“成也流量,败也流量”的结局。奉劝靠低俗营销者,切勿心怀侥幸、自作聪明,否则只能自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