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个人养老金”落地,投顾服务要加速匹配投资需求
□蒋璟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21日公布。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账户封闭运行,不得提前支取。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投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其他领取养老金的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新华社)
个人养老金制度靴子落地,其作为“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对于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意义重大。事实上,国人素来有强烈的储蓄习惯,也有“攒钱防老”的忧患意识,这些背景都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铺开奠定了有利条件。在此基础上,“个人养老金制度”所带来的重大变化在于,使之进一步高效化、连续化和标准化,而这很可能意味着未来资金回报的提升。
新近发布的《意见》,堪称是关于“个人养老金”的顶层设计,其内容林林总总,实则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理解。其一,就是“鼓励”。提出制定税收优惠,引导居民参与其中;其二,则是“规范”。明确了“个人开设专门账户”“账户封闭运行,不得提前支取”等重要原则,同时也严格限定了投资标的……这一系列规则安排,于个人而言约等于““积少成多”,把“延迟满足”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于资本市场而言,则是拉长了资产久期。这部分长期资金进场,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器之作用。
一般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逻辑,还是以“时间的艺术”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为了取得可观的收益率,继而改善养老品质。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个人养老金运作,有别于近乎零风险的“零存整取”,而更应该是一个“承担一定风险,以时间平抑波动,博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过程。换而言之,这也是一项“投资”,并且是一笔“封闭期极长”“流动性极差”的投资。而这些看似不利的制约因素,或许反倒更能成全投资的胜率。
如同所有“投资”一样,个人养老金,一样适用“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信条。而这,就对参加人的资产配置能力、投资素养、交易纪律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以《意见》所列举的“公募基金”为例,以往相当一部分基民的表现可谓一言难尽,其惯于“跟风从众”“追涨杀跌”“短线炒作”“频繁申赎”,最终体现的结果就是“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相当之惨淡。可以预见,今后必然有相当多“个人养老金”流入公募基金,如何改善其投资体验,这是一个问题!
一个基本的常识是,对于投资而言,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风险等级要匹配,资管的规模与“投资者教育”“投顾服务”的发展发达程度更要适配。个人养老金来了,各投资机构“见钱更要见人”,必当真正从客户利益出发,履行好受托代客理财的职业使命,努力实现财富效应、助力提高养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