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美竹子吴亦凡事件是怎么回事(饭圈文化有多畸形)
都美竹和吴亦凡的事,相信大家看热搜也大体知道了。6月2日,都美竹告吴亦凡始乱终弃,被吴亦凡律师团警告,7月8日,都美竹再爆吴亦凡以工作名义,用微信小号撩未成年的高中生,吴亦凡再次发出律师函。
关于这件事,吴亦凡本人没有任何回应,整个网络就只有都美竹和吴亦凡粉丝的声音。那么我就从这两个人身上出发,做个详细的分析。
先说都美竹吧,他贴出了自己以及其他受害者和吴亦凡的聊天记录,还爆料他撩妹用的是微信小号,团队有中间人负责拉皮条,借招MV女主角或签约新人的名义,对未成年的高中生下手。
这件事是真是假,我不分析,交由警察去核实,我们来分析下杜美都的心机到底有多深?
都美竹在曝光了吴亦凡的“丑事”上热搜后,就在微博上贴了自己的抖音号,贴了某红书号,当晚就去抖音开了直播。作为“受害者”的身份,她一开直播就吸引了众多粉丝的关注。
弹幕全是观众咨询她微博上的问题,而都美竹全部拒绝回答,她一心专注于推销自己的产品。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和王思聪开杠的孙一宁,两人的行为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孙一宁和王思聪事件爆发的第一晚,孙一宁微博设置了“关注才能评论”的功能,一夜涨粉100万。紧接着第二天她开直播,仅仅两个小时,收到打赏超百万,抖音粉丝暴涨300万,一度从十八线网红摇身一变成流量网红,不仅得到了大老板杨天真的关注,还打响了名气。
都美竹的微博开篇就讲述自己出生于单亲家庭,从小没有自信缺乏安全感等等,其实是博取网友的同情,拉高她在网友心中的地位,实际上她的原生家庭和吴亦凡是否甩了她没有什么关系。
就算和明星谈恋爱也是私事,但是她曝光吴亦凡私人隐私就难怪吴亦凡团队要告她侵犯名誉权。而她趁着热度急忙开直播倒是实打实的事,从她全程只顾推荐自己的产品就可以看出,她绝对有蹭热度的嫌疑。
作为“受害者”,作为对被侵犯的未成年少女的代表,都美竹的微博评论自然不允许有人诋毁她。有很多吴亦凡的粉丝到都美竹微博评论下留言,都被都美竹控评了。
例如一个网名叫“失约在日落时分”的网友,既不是吴亦凡的粉丝,也不是都美竹的支持者,作为一个路人,她只是发了一句挺吴亦凡的话,就被都美竹删除并拉黑了。
都美竹不敢面对公众的质疑,她巴不得她的微博下面全是支持她的人,稍有吴亦凡的粉丝质疑她,她就删除评论,这算不算是刻意引导舆论导向呢?
鉴于吴亦凡曾经的情史,他花心多情是真的,但若要指控她欺骗未成年少女,那问题就很严重了。单从她贴出的几张聊天记录来看,完全不能充当实质证据,毕竟图有可能是P的。
都美竹从来没有晒出过一张她和吴亦凡的合照或者视频,以至于仅限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很难让人相信。而且如果她要报警,完全可以在第一次,也就是6月2日控诉吴亦凡失败后直接报警。
为什么她没有报警,而是在隔了一个月后,用“我准备报警”来警告对方?警告有用的话,第一次她就成功了。欺骗未成年少女可不是小事,如果真的是想替其他受害的姐妹出头,还不如直接带着证据去报警,然后再到微博上说“我已经报警”来得更让人信服。
我说了这么说,并非表示都美竹控诉吴亦凡的事是子虚乌有,我只是单纯分析都美竹的行为动机。都美竹控诉的事情也有可能是真的,毕竟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我们都不能妄下定论。
说完了都美竹,接着说一说饭圈文化。
从郑爽出事以来,我们很难相信饭圈文化到底畸形到了什么程度?有一些不理智的粉丝,无论自家的爱豆犯了什么错,他们始终都有粉丝滤镜,都能站在爱豆的角度与大众和法律对立。
在吴亦凡欺骗未成年少女的事还没有查出真相的时候,已经有无数吴亦凡粉丝为了维护自家哥哥,对都美竹进行网络暴力和人身攻击。即便这件事是真的,我相信还是会有粉丝会认为哥哥没错,错的是女方爆料了哥哥的隐私,这就是畸形的饭圈文化。
偶像没出事的时候,充当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代言人、正能量的活字招牌,然后逐渐形成了粉丝的价值观,最后变成了不可亵渎的神。
一旦出了事,先不管真假,不管是否关乎道德和国家利益,粉丝统一有组织有纪律的传播话术让人不寒而栗。只要是有流量有受众群体的明星出事,就一定会有粉丝无理由支持。
当年轻人把仅剩不多的“团结的力量”投入在不理智追星的时候;当看到年轻人为了爱豆手指划伤心痛欲绝,却看不到国家有正能量的人民英雄付出的时候;建党百年,当年轻人不关注爱国电影的核心意义,只关注爱豆出演的甜宠剧的时候,我越来越觉得,年轻人真的生病了。
我不否定追星,那一定要理智,既然都美竹能说出“中间人”、“拉皮条”、“未成年人”等词,粉丝就不能不管事情真假只顾护主,而转身将所有的矛盾都对准女孩,对其造成伤害。
我们是个有素质有受过义务教育的公民,不能为了出位恶意中伤他人,借他人的名气蹭流量占用公共资源,也不该为了自己的喜好,不顾事情真相,忽视道德和法律,对无辜的人造成伤害。
我们可以维护正义,可以同情弱者,但一定要懂得明辨是非,不跟风不网暴,不造谣不传谣,不以讹传讹,做个有正能量的网民,共同维护互联网健康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