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最新消息(东方集团、苏宁易购、天茂集团等多家银保机构股东出具承诺书)
在监管要求之下,多家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出具承诺书。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东方集团(600811.SH)、苏宁易购(002024.SZ)、天茂集团(000627. SZ)等陆续发布主要股东承诺书,就其入股的持牌金融机构作出承诺,内容包括声明类、合规类、尽责类三大类。
今年9月,银保监会下发通知指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股东作出并履行承诺。上述提及的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近日苏宁易购发布了《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书》、《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书》,对苏宁消金、苏宁银行的经营做出相关承诺。作为主要股东,苏宁易购持有苏宁消金49%的股份,持有苏宁银行30%股份。
苏宁易购在承诺中表示,入股苏宁消金、苏宁银行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形。
在合规类承诺中,苏宁易购表示,不干预苏宁消金日常经营、不施加不当压力指标、不强制分红、不干预管理层决策管理经营权、不进行违规关联交易、不利用对苏宁消金的影响力获取不当利益。
作为持有国华人寿51%股权的控股股东,天茂集团也于近日发布主要股东承诺书,就其入股国华人寿作出承诺。
天茂集团在承诺书中表示,如发现国华人寿存在重大治理风险,已经严重危及或者可能严重危及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保险资金安全,本公司接受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采取的限制相关股东权利、转让所持国华人寿股权等监管措施;如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本公司接受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整顿、接管措施。
东方集团也出具了《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其中提到,不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违规、不当关联交易,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关联交易,不利用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这些年,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的监管,防止了一些关联交易、内部治理有重大问题的情况,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资金来源、交叉持股、关联交易,这样做也是为了保证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和利益,防止乱象丛生。”有不便具名金融监管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12月2日,银保监会发文称,经过两年的专项整治,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处罚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合计1.4亿元,处罚责任人395人,对部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实施行业禁入。
银保监会表示,当前,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部分公司治理的典型问题如大股东操纵、内部人控制在一些机构依然存在,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