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因“不可抗拒原因”中止审理
中新网福州4月23日电 (记者 林春茵)22日,中新网记者从“吴谢宇弑母案”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吴谢宇故意杀人案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1日下发的刑事裁定书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于2021年8月24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本案中止审理。